一级建造师怎么进行继续教育?过期怎么继续教育?
一级建造师持证人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,每个周期为五年,需要参加指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相应的学时证明才能重新注册。如果一级建造师证书已过期,需要先进行补证再进行继续教育。以下是具体的步骤:
1、补办过期证书:过期时间在三年以内的,可以到原注册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补办。过期时间超过三年的,需要重新参加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并通过,再到原注册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补办。
2、参加继续教育:获得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后,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指定的继续教育培训,并获得相应的学时证明。一般来说,每个周期的学时要求为180学时,其中包括法律法规、管理知识和技术知识等方面的内容。
3、提交材料: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学时证明后,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审核。
4、取得新证书:通过审核后,可以领取新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一级建造师持证人员在过期前需要提前安排继续教育培训,避免出现证书过期后重新补证的情况。